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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实用机床维保完全版干货:机床各部件精度检测知识汇总,导轨直线度误差的检测方法真多

    发表于:20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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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同形状的导轨,各表面应分别控制哪些平面的直线度误差?】

      答: 机床导轨常见形状有矩形导轨和V形导轨。矩形导轨的水平表面控制导轨在垂直平面内的直线度误差。矩形导轨的两侧面控制导轨在水平面内的直线度误差。对V形导轨,因为组成导轨的是两个斜表面,所以两个斜表面既控制垂直平面内的直线度误差,同时也控制水平面内的直线度误差。

      【导轨直线度误差常用检测方法有哪些?】

      答: 导轨直线度误差常用检测方法有:研点法、平尺拉表比较法、垫塞法、拉钢丝检测法和水平仪检测法、光学平直仪(自准直仪)检测法等。

      【什么叫研点法?】

      答: 用平尺检测导轨直线度误差时,在被检导轨表面均匀涂上一层很薄的红丹油,将平尺覆在被检导轨表面,用适当的压力作短距离的往复移动进行研点,然后取下平尺,观察被检导轨表面的研点分布情况及研点最疏处的密度。研点在导轨全长上均匀分布,则表示导轨的直线度误差已达到平尺的相应精度要求。这种方法叫做研点法。

      研点法所用平尺是一根标准平直尺,其精度等级则根据被检导轨的精度要求来选择,一般不低于6级。长度不短于被检导轨的长度(在精度要求较低的情况下,平尺长度可比导轨短1/4)。

      【研点法适用于哪几类导轨直线度误差的检测?】

      答: 采用刮研法修整导轨的直线度误差时,大多采用研点法。研点法常用于较短导轨的检测,因为平尺超过2000mm时容易变形,制造困难,而且影响测量精度。刮研短导轨时,导轨的直线度误差通常由平尺的精度来保证,同时对单位面积内研点的密度也有一定的要求,可根据机床的精度要求和导轨在本机床所处地位的性质及重要程度,分别规定为每25mm×25mm内研点不少于10~20点(即每刮方内点子数)。

      用研点法检测导轨直线度误差时,由于它不能测量出导轨直线度的误差数值,因而当有水平仪时,一般都不用研点法作最后检测。但是,应当指出,在缺乏测量仪器(水平仪,光学平直仪等)的情况下,采用三根平尺互研法生产的检验平尺,可以较有效地满足一般机床短导轨直线度误差的检测要求。

      【平尺拉表比较法适用于测量导轨哪些平面的直线度误差?】

      答: 平尺拉表比较法通常用来检测短导轨在垂直面内和水平面内的直线度误差。为了提高测量读数的稳定性,在被检导轨上移动的垫铁长度一般不超过200mm,且垫铁与导轨的接触面应与被检导轨进行配刮,使其接触良好,否则就会影响测量的准确性。

      (1)垂直平面内直线度误差的检测方法。将平尺工作面放成水平,置于被检导轨的旁边,距离愈近愈好,以减小导轨扭曲对测量精度的影响。在导轨上放一个与导轨配刮好的垫铁,将千分表座固定于垫铁上,使千分表测头先后顶在乎尺两端表面,调整平尺,使千分表在乎尺两端表面的读数相等,然后移动垫铁,每隔200mm读千分表数值一次,千分表各读数的最大差值即为导轨全长内直线度的误差。在测量时,为了避免刮点的影响,使读数准确,最好在千分表测头下面垫一块量块。

      (2)水平面内直线度误差的检测方法。将平尺的工作面侧放在被检导轨旁边,调整平尺,使干分表在乎尺两端表面的读数相等,其测量方法和计算误差方法同上。

      【垫塞法适用于哪些导轨的直线度误差检测?】

      答: 垫塞法适用于检查经过研磨的和表面粗糙度较低的平面导轨,在被检平面导轨上,安放一标准平尺,在离平尺两端各为2/9•L距离处,用两个等高垫块支承在平尺下面,用量块和塞尺检查平尺工作面和被测导轨面间的间隙。如卧式车床导轨直线度的公差为(1000∶0.02)mm,即用等于等高垫块厚度加0.02mm的量块或塞尺,在导轨上距离为1000mm长度内的任何地方均不能塞进去为合格。测量精密机床导轨时,宜采用精度较高的量块,以便能较正确地测量出导轨直线度误差值。此法也可以用千分表代替塞尺,但要增加等高垫块的厚度,使千分表能进入测量。

      【用拉钢丝检测法测导轨的直线度误差有何特点?操作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利用拉紧后的钢丝作为理想的直线,直接测量导轨上各段组成面的直线度误差线值。象用平尺拉表比较法一样,是一种线值测量法。

      这种方法只可检测导轨在水平面内的直线度误差。在床身导轨上放一个长度为500mm的垫铁,垫铁上安装一个带有刻度的读数显微镜,显微镜的镜头应对准钢丝并必须垂直放置。在导轨两端,各固定一个小滑轮,用一根直径小于0.3mm的钢丝,一端固定在小滑轮上,另一端用重锤吊着。重锤的重量应为钢丝拉断力的30%~80%。然后调整钢丝两端,使显微镜在导轨两端时,钢丝与镜头上的刻线相重合。记下显微镜上可动分划板手轮上的读数。

      移动垫铁,每隔500mm观察一次显微镜,检查钢丝是否与刻线重合,不重合时,调整读数显微镜上手轮使其重合,并记下读数。在导轨全长上测量,依顺序记录读数。把读数排列在坐标纸上,画出垫铁的运动曲线图。在每1000mm长度上的运动曲线和两端点连线间的最大坐标差值,就是1000mm长度上的直线度误差。如果形成的曲线是中凸或中凹线,最凸或最凹点至两端占连接的坐标差值即为导轨全长上的直线度误差。如果形成的是波折线(即在横坐标轴两侧分别有点),则采用包容线法,取距离最小的两根平行线间的坐标差值,为导轨全长上的直线度误差。

      【导轨直线度误差曲线绘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 导轨直线度误差曲线绘制时,曲线图表的尺寸应选用适中,尺寸过大,绘制与修改不方便;尺寸太小,在计算导轨直线度误差时可能不准。推荐在测量中、小机床时。0一x轴长度取200mm,较长的床身取200~400mm,特长的机床也不要超过500mm。0一x轴的长度定下来后,x轴的比例尺也可定下来。实际上,0一x轴是代表水平仪垫铁的间距,可按1∶5至1∶10绘制,即200mm的测量间距用40或20mm表示。z轴和y轴是代表导轨的精度误差,可用1000∶1至2500∶1,即精度误差1μm用1~2.5mm的坐标表示。特别精密的机床导轨(一般较短),可取5000∶1,即1μm的误差用5mm来表示。

      例如测量某一机床导轨,长1000mm,所用的水平仪规格为0.02/1000,水平仪垫铁长度为200mm。把水平仪放在导轨面0~200mm段时的读数为零,当水平仪依次向前移动至导轨面上200~400mm段时,水准器中气泡向前移动了一格,为正值,表示此段导轨面是向上倾斜了0.004mm;当水平仪移至导轨面400~600mm段时,如水平仪气泡向后移动并回复到零位,这表示此段导轨面与0~200mm段导轨面平行。由于200~400mm段导轨面向上倾斜,故0~200mm段导轨面与400~600mm段导轨面虽平行,但并不在同一平面内;当水平仪移至导轨面上600~800mm段时,水平仪的水准器中气泡向后移动一格,即为负值,表示此段导轨平面是向下倾斜的。最后一段800~1000mm水平仪又回到零位,这样继续测量下去,直到全导轨测量完为止,由各线段所组成的曲线就叫导轨直线度误差曲线(或检具运动曲线)。

      【采用光学仪器测量导轨直线度误差有何特点?】

      答: 利用准直仪和自动准直仪(光学平直仪)测量导轨直线度误差的原理是基于光束运动是一直线。采用光学仪器测量的优点是:(1)在测量过程中,仪器本身的精度受外界条件(温度、振动等)影响小,因此测量精度较高;(2)既可像水平仪一样测量导轨在垂直平面内的直线度误差(不等于水平),又可代替钢丝和显微镜测量导轨在水平面内的直线度误差。所以,在机床的制造和修理中,已经普遍使用。但是对于测量10m以上的长导轨,由于光束通过的路程较长,光能损失较大,因而呈像不够清晰,不能直接进行测量,而必须分段接长测量。

      【单导轨表面扭曲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对于每条导轨的表面形状,除了在水平面内和垂直面内有直线度要求外,为了保证导轨和运动部件相互配合良好,提高接触率,还要求控制导轨表面的扭曲误差,这一要求对于大型导轨特别重要。在刮研时,为了测量导轨间的平行度误差,作为基准测量用的导轨,更要防止有严重扭曲。

      单导轨表面扭曲误差的检测方法:V型导轨用V型水平仪垫铁,平导轨用平垫铁,从导轨的任意一端开始,移动水平仪垫铁,每隔200~5001Am读数一次,水平仪读数的最大代数差值,就是导轨的扭曲误差。该项误差要求在机床精度标准中来作规定,主要规定于刮研和配磨工艺中。

      【对机床工作台平面度误差测量有什么要求?】

      答: 机床工作台平面度误差的检测方法,以往沿用“两点法”,即利用平行平尺、千分表、等高垫块、框式水平仪等,将沿工作台面某些直线部位进行的测量,理解为任一截面上的最大直线度误差。而它与形位公差国标中平面度定义规定不符,目前JB2670—82《金属切削机床检验通则》中指出,对平面度误差的检查测量均为按包容实际表面且距离为最小的两平行平面间的距离

      由此定义可以看出,作为评定基准的包容平面,其位置也需要根据最小条件原则来确定。所以必须首先全面掌握被测表面的误差情况,然后才能按一定准则确定评定基准。这样就决定了测量必须要分两个步骤,即先测出实际表面上若干点相对于任意一个理想平面(测量基准)的高度,然后通过基准转换等方法,才能求出符合定义的误差值。

      【用指示器测量平面度误差时应如何操作和评定?】

      答: 用指示器测量平面度误差,将被测零件用支承置于平板上,平板的工作面为测量基准。测量时,通常先调整被测实际表面上相距最远的三点与平板等高(调平),因此由指示器测得的最大读数与最小读数的代数差就是按三点法评定的平面度误差值。也可以调整被测实际表面上一条对角线的两端点与平板等高,再调整另一条对角线的两端点与平板等高,于是由指示器测得的最大读数与最小读数的代数差就是按对角线法评定的误差值。但这样调平比较困难,可按一定的布线测量被测表面,同时记录读数。一般可用最大与最小读数的代数差作为误差值。必要时,可按最小条件把各测点的读数进行数据的处理,求解误差值。

      【用水平仪测量平面度误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 用水平仪测量平面度误差是以自然水平面作为测量基准,测量时应先把被预测实际表面调整到大致水平。然后把水平仪安放在桥板上,再把桥板置于被测表面上,按一定的布线逐点测量被测表面,同时记录各测点的读数(格数),再将格数换算成线值。根据测得的读数(线值),通过数据处理,即可获得平面度误差。此方法可用来测量大平面的平面度。

      【用自准直仪测量平面度误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 用自准直仪测量平面度误差时,是将自准直仪置于被测零件之外的基座上,将反射镜安放在桥板上,并将桥板置于被测表面上。测量时,应先把自准直仪与被测表面调整到大致平行。然后用测量直线度误差的方法,按米字布线,先测出对角线上各测点的读数,再测出另一条对角线上各测点和其余截面上各测点的读数,并将这些读数换算成线值。

      根据测得的读数(线值),利用两条对角线的交点来确定符合对角线法则的理想平面,再按此理想平面求解平面度误差值。必要时再进一步按最小条件求解误差值。此方法可用不测量大平面的平面度。

      【用平晶测量平面度误差时应如何评定?】

      答: 应用光学平晶测量小平面,测量时将平晶贴于被测表面上,若被测表面内凹或外凸,就会出现环形干涉带,根据环形干涉带数与光波的半波长的乘积来表示平面度误差。

      如果干涉条纹不封闭,可使光学平晶与被测表面间略微倾斜一个角度,使两者之间形成一空气楔。这种按干涉带的弯曲度与相邻两干涉带之间的比值,再乘以半波长即得误差值。不过,按此法评定的误差实际上是以直线度误差代替了平面度误差。

      过去用平晶只能测小平面。近年来有了平晶干涉仪,应用这种仪器也可以利用平晶干涉法来测量较大的平面。

      【龙门铣床工作台移动对水平铣头主轴轴线的垂直度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龙门铣床检测工作台移动对水平铣头主轴轴线的垂直度误差的方法。检测时,将水平铣头固定在靠近工作台面的位置,夹紧主轴套筒,可旋转角度的铣头应调整到零位。工作台移至导轨中间,即离主轴轴线L/2的地方,并在工作台T形槽中放一专用滑块,使滑块凸缘紧靠在中央T形槽的侧面上。在主轴上固定一个角形表杆,使千分表测头顶在滑块的侧面上,记下表的读数。滑块不动,移动工作台L长度后(L的长度按机床不同规格,由机床精度检验标准确定),放置主轴180°使千分表触头再次触及滑块的侧面上检验。千分表两次读数的最大差值就是垂直度误差。

      【主轴锥孔斜向圆跳动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将杠杆千分表固定在机床上,使千分表测头顶在主轴锥孔的内表面上,千分表测头垂直于圆锥孔的内表面,旋转主轴检测,千分表的读数最大差值就是斜向圆跳动误差的数值。这种检测方法在检测内圆磨头主轴锥孔时经常采用。

      【主轴定心轴颈径向圆跳动误差和斜向圆跳动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根据使用和设计的要求,机床的主轴有各种不同的定心方式,以保证工件或刀具在回转时处于平稳状态,因此要求定心轴颈的表面与主轴回转轴线同轴。检测同轴度误差的方法也就是测量其径向和斜向圆跳动误差。将千分表(测量精度要求高时采用测微仪)固定在机床上,使千分表测头顶在主轴定心轴颈表面上(若为锥面,则测头垂直于锥面),旋转主轴检测。千分表读数的最大差值,就是定心轴颈径向和斜向圆跳动误差的数值。其测量方向是被测面的方向。

      【车床溜板移动在垂直平面内直线度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车床溜板移动在垂直平面内直线度误差检测:摇动手柄,将如架向中心线移动,在溜板上靠近刀架的地方和床身导轨平等地放一个水平仪。溜板移至近主轴箱处,记录一次水平仪读数,以后溜板向尾座方向每移动500mm(或小于500mm)记录一次读数,在溜板的全部行程上记录不少于四次。

      将水平仪的读数,依次排列,画出溜板的运动曲线。在溜板每移动1000mm行程上的运动曲线至它的两端点连线间的最大坐标值,就是1000mm行程上的直线度误差。连接全部行程运动曲线的两端点连线,运动曲线至该连线的最大坐标值,就是全部行程上的直线度误差。

      注意:在检验机床运动精度前,首先要调整好机床的安装水平。将床身检验桥板置于床身导轨上,在桥板上放两个水平仪,一个和导轨平行,另一个和导轨垂直。在导轨两端检测机床是否水平,两个水平仪读数都不允许超过指定的数值。高精度机床规定为(1000∶0.02)mm,普通精度机床规定为(1000∶0.04)mm。

      【龙门刨床工作台移动在垂直平面内直线度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龙门刨床工作台移动在垂直平面内直线度误差检测,在工作台面的中央位置上,和工作台移动方向平行放置一个水平仪。工作台自一个极端位置,移至另一极端,移动工作台每隔500mm(或小于500mm),记录一次水平仪读数。在工作台全部行程上,记录水平仪每档位置的读数。将水平仪的读数依次排列,画出工作台的运动曲线。

      在1000mm行程长度上的运动曲线至两端点连线的最大坐标,就是1000mm长度上的直线度误差。

      作相互平行的直线包容运动曲线,距离最小的两条平行线间的坐标值,就是导轨全部行程长度上的直线度误差。

     

      【外圆磨床工作台移动在垂直平面内直线度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检测外圆磨床工作台移动在垂直平面内的直线度误差。在工作台中间放一个随机床附带的桥板,或自制的专用桥板(只用于斜台面,平台面不需用桥板)。在桥板中间与工作台移动的方向平行放置一个水平仪。移动工作台,每隔250mm记录一次读数(短床身在最大磨削长度的两端和中间三个位置检测),将水平仪读数依次排列,画出工作台的运动曲线。在1000mm长度上的运动曲线至两端点连线间的最大坐标值,就是1000mm长度上的直线度误差。

      作相互平行的直线包容运动曲线,包容线间的坐标值就是导轨全部长度上的直线度误差值。

      【车床溜板移动在水平面内直线度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如果车床溜板的行程小于3000mm,车床溜板移动在水平面内直线度误差的检测可用长圆柱检验棒检测。在前后顶尖间,顶紧一根长圆柱检验棒,将千分表固定在溜板上,使千分表测头顶在检验棒的侧母线上。调整尾座,使千分表在检验棒两端的读数相等。移动溜板,在溜板的全部行程上检测。千分表在1000mm行程上的读数最大差值,就是直线度误差。

      当溜板行程大于3000mm时,改用绷紧钢丝与床身导轨平行,利用显微镜(也可用光学平直仪)检测。

      【长床身工作台或溜板移动在水平面内直线度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龙门刨床、龙门铣床、卧式铣镗床等工作台行程大于2000mm,卧式车床、丝杠车床等溜板行程大于3000mm时,由于2000mm以上的平尺易于变形,而且2000mm以上的检验棒在制造上也有很多困难,故应采用钢丝和显微镜等工具进行检测。其检测方法与导轨直线度误差的检测方法相同,可参见拉钢丝检测导轨在水平面内直线度误差的检测方法。

      有条件时亦可利用光学平直仪检测,将光学平直仪置于机床一端,反射镜置于溜板或工作台面上,在行程的两个极限位置,调整平直仪及反射镜,使平行光管的亮十字像同可动分划板的准线重合。工作台每移动500mm,读数一次并作好记录,将读数依次排列画出工作台的运动曲线,再计算1000mm长度上和行程全长上的误差值。

      【溜板移动时倾斜度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溜板移动时倾斜度误差检测,将水平仪置于溜板燕尾导轨上靠近刀架的地方,垂直于床身导轨(即溜板行程方向)。移动溜板,每隔250mm(或500mm、或小于此值)记录一次读数,在溜板的全部行程上检测。水平仪在1000mm行程和全部行程上读数的最大代数差值,就是倾斜度误差。倾斜度误差以斜率或角值表示。

      【工作台移动时倾斜度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外圆磨床、螺纹磨床、拉刀磨床、龙门刨床和龙门铣床等工作台移动时倾斜度误差的检测,在工作台中央,垂直于工作台移动方向放置一个水平仪(如果磨床是斜台面,水平仪应放在专用垫板上)。移动工作台,每隔250mm(或500mm、或小于此值)记录一次读数,短床身在工作台全部行程上至少记录三个读数。水平仪在1000mm行程上和全部行程上读数的最大代数差,就是工作台移动时的倾斜度误差。

      【横梁移动时倾斜度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横梁移动时倾斜度误差的检测方法,在横梁导轨的中央位置,平行于横梁放置一个水平仪。移动横梁,每隔500mm(或小于500mm)记录一次读数,在横梁全部行程上至少记录3个读数。在横梁全部行程上检测时,两垂直刀架(或铣头)应移到横梁上相对称的位置。而横梁的移动方向,只能由下往上,不能往返。这种方法多用于龙门刨床、龙门铣床、立式车床等横梁移动时的倾斜度误差的检测。

      【哪些机床对定位精度要求较高?一般应如何检测?】

      答: 坐标镗床的定位精度要求是比较高的,所以要检测工作台或主轴箱在移动坐标定位后的定位误差。

      国产各式坐标镗床的定位系统有光学系统和机械系统(即丝杠和校正尺)。采用的定位系统虽不同,但定位误差的测量方法是一样的。在机床台上,沿纵向移动方向放置一个精密的刻线尺(刻线尺的刻线精度应带误差检定表,检定精度在0.0005mm以内),刻线尺放在工作台的中央,高度应在工作台面至垂直主轴端面最大距离的l/3~l/2处。将读数显微镜(其读数精度为0.001~0.002mm)固定在主轴套筒上,使显微镜能清晰地观察到刻线尺上的刻线,对工作台在规定长度上的移动进行检测(一般规定每移动l0mm读数一次)。在读数时,工作台应夹紧。定位误差是任意两次定位时读数的实际差值的最在代数差。

      【分度头分度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分度头分度误差,将标准分度盘固定在分度头的主轴上,要保持中心重合,读数显微镜固定在检验平板的支架上。确定手柄的起始位置,使读数显微镜和分度盘对准零位。然后使分度头每转过90°进行一次读数,并作好记录。

      用光学分度头作对比检测时,将一根两端带莫氏锥度的检验棒,一端插入光学分度头主轴锥孔中紧密配合,另一端紧密地插入被检分度头主轴锥孔中,使两个分度头连成一体。被检分度头与光学分度头主轴中心不等高时应调整垫平。脱开光学分度头的手摇分度机构,转动被检分度头的手柄,使被检分度头转动,同时通过检验棒可带动光学分度头转动。当被检分度头确定在起始位置时,记下光学分度头学分度头转动。当被检分度头确定在起始位置时,记下光学分度头起始位置的读数值。

      (1)不考虑分度盘和分度蜗杆的误差时,检测方法及分度误差计算如下:

      分度系统传动关系是分度头手柄旋转n转时,主轴旋转一周,即

      n=z2(分度蜗轮的齿数)÷z1(分度蜗杆的头数)

      一般分度头分度蜗轮齿数z2=40,蜗杆头数z1=1。故手柄每转一周时,分度头主轴转过的理论角度为360°/40=9°。检测定位后,记录标准分度盘(或光学分度头)的读数一次。手柄每转一周时,主轴应转的理论角度和光学仪器中实际读数的差值,就是分度蜗杆每转一周时的分度误差。在主轴旋转一周中,可得到40个分度误差值,其中误差值的最大代数差,就是分度头主轴转一周时的最大分度误差。

      检测时,应使主轴顺时针方向转一周检测后,再同样使主轴逆时针方向转一周再检测一次。

      (2)考虑分度盘和分度蜗杆的误差时,检测方法及分度误差计算如下:使分度蜗杆手柄不是转一周而是转一个α角。这个α角也相当于手柄旋转1/z周,即α=360°/z,z取8~12的整数,按分度传动比及被检分度头原有分度盘的孔数所决定。检测时,当手柄转过α角后(即1/z周),记录一次标准分度盘(或光学分度头)的读数。按分度头主轴的理论转角和实际读数记录并计算,其中最大值和最小值代数差就是蜗杆在转一周时的最大分度误差。

      检测时,同样使分度手柄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各转动一周检测。分度系统的综合误差值就是主轴转一周时最大分度误差与蜗杆转一转时最大分度误差之和。

      【如何利用八方检具检测回转工作台的分度误差?】

      答: 一般回转工作台是铣床的附件,分度精度较低,故可采用八方检具进行检测。八方检具的外接圆直径为250mm。在工作台锥孔中紧密插入八方检具的定位心轴,以保证工作台回转中心与八方检具外接圆中心重合。

      将被检工作台固定于检验平板上,将千分表底座上的凸缘靠紧在检验平板上导向槽的侧面没有导向槽的可用平尺代替),使千分表测头顶在八方检具的一边上,沿导向槽移动千分表座,使千分表在两处的读数相同(靠转动蜗杆手柄来调整)。然后将工作台转过45°(即360°/8),千分表在另一边的全部长度上检测,依次检测各边。千分表在任意一边两端读数的最大差值就是分度误差。这种方法在测量分度精度不高(误差在4′~8′范围内)的时候采用。

      【如何用精密水平转台对比检测回转工作台分度误差?】

      答: 用精密水平转台对比检测回转工作台分度误差虽不及用经纬仪测量精确,却比用经纬仪方便,操作简单,效率较高。其方法:将精密转台置于平板上或机床工作台上,用水平仪检测,使转台处于水平状态。将被检的回转工作台叠放在精密转台上,用千分表找正两转台工作面的相互平行度(不平行时用垫块垫平),并使两转台定位孔回转中心线重合,用螺钉固定两个转台连成一体。

      在被检的转台台面上固定一个定位块,将千分表固定在平板上(当在机床工作台面上检测时,可将千分表固定在机床主轴上),使千分表测头顶在定位块侧面上。调整精密转台、被检转台和千分表,使两个转台的游标刻线和千分表的指针都处于零位上。先转动被检回转工作台手轮,使工作台顺时针旋转一定的角度(取整数值),然后转动精密转台的手轮,使被检工作台随精密转台逆时针转回。当转至定位块侧面与千分表测头触及而且千分表指针回至零位时(起始位置),精密转台即停止转动。此时,记录两转台的刻线读数,两者的差值即被检回转台的分度误差。用这种方法,应每隔10°、5°和1°分别进行检测。

      【外圆磨床砂轮架快速进给机构重复定位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外圆磨床砂轮架快速进给机构重复定位误差的检测,将测微仪固定在机床台面上,砂轮架在进给位置,使测微仪测头顶在砂轮架靠近砂轮处的轴线上,砂轮架快速进给,连续10次,测微仪读数的最大差值就是其重复定位误差。

      【铲齿车床刀架工作行程重复定位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铲齿车床刀架工作行程重复定位误差的检测方法:将千分表固定在刀架后面的溜板上,使测头顶在刀架的侧面上,用手转动传动轴,使刀架作往复运动,并再次检测。刀架往复运动10次,千分表读数的最大差值就是重复定位误差。

      【机床加工中影响工件加工精度的因素主要有哪些?】

      答: 在机床加工中,影响工件加工精度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刀具几何形状误差及其在机床上的安装误差。

      (2)工件在机床上的安装误差。

      (3)机床在加工原理方面所存在的误差。

      (4)在切削加工过程中,机床一刀具一工件系统的振动、弹性变形、热变形以及刀具的磨损。

      (5)机床的几何误差。

      (6)机床传动链的传动误差。

      【如何提高机床传动链的精度?】

      答: 机床设计时,提高机床传动链精度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尽量减少传动链中传动元件的数量,以减少误差的来源。

      (2)在传动链中,从首端到末端尽量采用降速排列,并为末端传动副创造最大的传动比(增大蜗轮齿数、减少蜗杆头数、减少丝杠线数及减小丝杠螺距)。

      (3)末端传动副附近尽量不采用螺旋齿轮、锥齿轮或离合器。

      (4)将交换齿轮尽量放在末端传动副的前面。

      (5)尽量采用传动比为1∶1的齿轮副传动,以补偿其传动误差。

      (6)提高传动元件的精度。

      (7)提高传动元件的安装精度以及装配时采用误差补偿办法。

      (8)采用误差校正装置。

      修理或改装机床同新设计有所不同,难于从改变机床传动链的结构(如减少传动元件数量、从主动件到末端采用降速排列等)或提高元件精度方面来提高传动链精度。切实可行的办法是提高传动件的安装精度,采用误差相应补偿办法和加装误差校正装置,可以在修理工作中使机床精度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步,或精度丧失不太严重的情况下使它恢复。

      【哪些机床必须进行传动链传动误差检测?其检测方法有哪几种?】

      答: 凡是由传动链的合成运动加工齿轮和螺纹的机床,为了能获得正确的牙型、螺距和分齿精度,必须保证其传动链有一定的精度。

      机床传动链传动误差的检测方法有间接法和直接法两种:

      (1)间接法 是按机床说明书规定,加工一个产品,如齿轮或丝杠,对工件进行测量,用检验工件质量的方法,以确定机床传动链的传动误差是否能加工出所要求精度等级的工件。这种方法是反映施工工艺的综合误差,既包含有机床传动链的传动误差,同时也包含其它因素的误差。

      (2)直接法 有静态测量法和动态测量法两种。

      【如何进行滚齿机分度传动误差的静态检测?】

      答: 在立式滚齿机精度检验中,分度传动误差的检测:

      首先将机床配置分度挂轮,调整分度链,使分度齿数等于分度蜗杆的齿数z。

      在滚刀主轴上装一个标准分度盘,在立柱上装一个读数显微镜,用来确定标准分度盘(即滚刀主轴)的旋转角度。

      在工作台上装一个经纬仪(或光学测角仪),在机床外面支架上装一个照准仪(即平行光管),也可在远处悬挂一根定标发线,用来确定工作台的旋转角度。

      当滚刀主轴旋转一周时,工作台分度蜗轮理论上应当转过360°/z,滚刀主轴每旋转一周,经纬仪将返回至原来位置,按照经纬仪的读数以确定工作台的实际旋转角度。

      工作台正转和反转各检测一次。工作台实际旋转角度与理论旋转角度之差就是机床分度传动链的分度传动误差。

      【滚齿机如何对传动误差进行动态测量?】

      答: 如检验插齿机一样,按滚动原理对滚齿机的传动误差进行动态测量。调整滚刀架的滚刀轴与工作台轴线平行。在滚刀轴上安装摩擦圆盘,在工作台上同心地安装一个带有心轴的固定盘,在心轴上空套一个摩擦圆盘。两个摩擦盘的直径比等于滚刀轴与工作台之间的传动比。当摩擦盘转动时,依靠摩擦力带动摩擦盘转动,从而构成—个标准的比较机构。当滚刀轴至工作台传动链间没有传动误差时,摩擦盘与固定盘能同步地回转;但当传动链间产生传动误差时,固定盘就不能与摩擦盘严格同步回转。在固定盘与摩擦盘之间安装有一个电感测头,能将不同步回转转换成电信号,并将电信号输出、放大、整流和记录。根据记录出的曲线,对传动链的传动误差作“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以确定传动误差的大小和误差的来源。

      【如何对卧式车床和精密丝杠车床传动误差实现动态测量?】

      答: 卧式车床和精密丝杠车床传动误差动态测量,根据机床专业精度标准规定可采用精密螺母、千分表、标准丝杆检测。在前后顶尖间,顶紧一根带有精密螺母的标准丝杆,螺母应当与标准丝杠精确地配合(或有调整间隙的装置),并使标准丝杠在转动,螺母只能作轴向移动而不能转动。

      将千分表固定在溜板上,使千分表测头顶在螺母端面上。以标准丝杠螺距和机床丝杠螺距之比作为主轴至传动丝杠的传动比。将机床的开合螺母合上,慢速开动机床,在25mm、100mm和300mm长度上分别检测一次。千分表读数的最大差值就是传动误差。

      【转塔车床回转头重复定位误差应如何检测?】

      答: 转塔车床回转头重复定位误差的检测,在回转头工具孔中紧密地插入一根检验棒,将千分表固定在机床上,使千分表测头顶在检验棒表面上距回转头中心L处(L由检验标准规定),然后退出回转头。

      把回转头转动360°,推进至原位夹紧后再次测量,重复测量5次。千分表连续测量5次中读数的最大差值,就是重复定位误差。回转头每个工具孔都应当检测。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机床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超级实用机床维保完全版干货:机床各部件精度检测知识汇总,导轨直线度误差的检测方法真多知识,对于机床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加工制造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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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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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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