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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资讯 > 化工专业 > 最全最专业的空气和废气采样手册,有了它采样人员不愁了

    最全最专业的空气和废气采样手册,有了它采样人员不愁了

    发表于:2019-09-25
    阅读:7487
    评论:0

    本采样手册是一位同行朋友整理的,为了让更多人受益,亮仔放到微信平台,让更多的从事环保事业的同行们可以学习,查阅

    名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采样介质

    采样流量或时间

    采样时间或体积

    说明

    氮氧化物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3012H




    颗粒物(包括烟尘、工业粉尘)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恒重

    排气参数(包括排气温度、烟气含湿量、压力、含氧量)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3012H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57-2000





    硫酸雾

    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4-2009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

    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HJ 618-2011

    玻璃纤维滤膜

    100L/min


    恒温恒湿24H

    一氧化碳

    定电位电解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3012H




    臭氧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504-2009

    25ml多孔玻板

    0.5L/min

    5-30L

    采样时避光,采集到吸收液褪色50%时立即停止采样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玻璃纤维滤膜

    100L/min


    恒温恒湿24H

    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8

    50ml吸收管

    0.5-1 l/min

    15-20min

    2-5℃保存7天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10ml吸收管

    0.5-1 l/min

    45min

    2-5℃保存7天

    氟化物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67-2001

    串联2个装有50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

    0.5-2 l/min

    5-20min

    常温保存7天

    铬酸雾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HJ/T  29-1999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10ml大型气泡吸收管

    1 l/min

    30-60min

    8小时

    沥青烟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 沥青烟的测定  重量法 HJ/T 45-1999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恒重

    二硫化碳

    空气质量   二硫化碳的测定   二乙胺分光光度法GB/T 14680-1993

    串联2个装有10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至于-4-0℃

    0.2 l/min


    采样到第二吸收液略黄为止

    硫酸盐化速率

    碱片-铬酸钡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玻璃纤维滤膜

    采样高度5-10米

    30d±2d


    氯气

    有组织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HJ/T  30-1999

    串联2个装有10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

    0.2 l/min

    60min

    当吸收液有明显褪色即可停止采样

    氯气

    无组织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HJ/T  30-1999

    串联2个装有10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

    0.6 l/min

    60min

    当吸收液有明显褪色即可停止采样

    氯化氢

    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549-2009

    在采样装置上串联两支各装5.0 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管

    0.5 L/min

    15~30 min

    在采气过程中,保持采样管保温夹套温度在120℃,以避免水汽于吸收管之前凝结

    氯化氢

    环境空气 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549-2009

    10 ml吸收液/淋洗液的大型气泡吸收管

    1 L/min

    采气60 min

    样品采集后用聚四氟乙烯管密封,于0~4℃冷藏保存,48 h内分析测定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原子荧光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ICP-OES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3)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采样5-30min



    甲醛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5516-1995

    装20ml的吸收液的50ml,或装50ml的吸收液的125ml

    0.5-1 l/min

    5-20min

    2-5℃保存2天

    酚类化合物

    有组织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2-1999

    装25ml的吸收液的50ml,

    1 l/min

    10-30min

    当天

    酚类化合物

    无组织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2-1999

    装10ml的吸收液的25ml,

    1 l/min

    60min

    当天

    苯胺类

    空气质量 苯胺类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502-1995

    装20ml的吸收液的50ml,或装50ml的吸收液的125ml

    0.5-1 l/min

    5-20min

    2-5℃保存2天

    降尘

    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265-1994

    集尘缸

    采样高度5-10米

    30d±2d

    收缸为月底5天内

    油烟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附录A

    油烟滤筒

    等速采样10min


    连续5次

    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测定气象色谱法 HJ 604-2011

    注射器


    100ml

    连续3次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38-1999

    注射器


    100ml

    连续3次

    二氯二氟甲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一氯甲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2-二氯四氟乙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氯乙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溴甲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氯乙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丙酮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一氟三氯甲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丙烯腈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1-二氯乙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二氯甲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二硫化碳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3-氯-1-丙腈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1,2-三氯三氟乙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反-1,2-二氯乙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1-二氯乙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甲基叔丁基醚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2-丁酮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顺-1,2-二氯乙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三氯甲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叔丁基甲酸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2-二氯乙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1,1-三氯乙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四氯化碳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甲基叔戊基醚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2-二氯丙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二氯溴甲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三氯乙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异丁烯酸甲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顺-1,3-二氯丙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甲基异丁基酮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反-1,3-二氯丙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1,2-三氯乙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甲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二溴一氯甲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2-二溴乙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四氯乙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氯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乙基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m.p-二甲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三溴甲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苯乙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邻甲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1,2,2-四氯乙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乙基-4-甲基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3,5-三甲基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2,4-三甲基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苄基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3-二氯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4-二氯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2-二氯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2,4-三氯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六氯-1,3-丁二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3-丁二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二溴氟甲烷、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2-二氯乙烷-d4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1,4-二氯苯

    VOC采样管

    16ml/min的流量在1h采960ml;67ml/min的流量在1h采4020ml;40ml/min的流量在3h采7200ml;10ml/min的流量在3h采1800ml;

    建议采集1.5L以下,湿度较大情况下不得超过1.5L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3-2010

    老化后的采样管(不少于200mg的Tenax60到80目吸附剂)

    0.2L/min

    10-20min

    4℃避光密封30d

    甲苯

    老化后的采样管(不少于200mg的Tenax60到80目吸附剂)

    0.2L/min

    10-20min

    4℃避光密封30d

    乙苯

    老化后的采样管(不少于200mg的Tenax60到80目吸附剂)

    0.2L/min

    10-20min

    4℃避光密封30d

    邻、间、对位的二甲苯

    老化后的采样管(不少于200mg的Tenax60到80目吸附剂)

    0.2L/min

    10-20min

    4℃避光密封30d

    异丙苯

    老化后的采样管(不少于200mg的Tenax60到80目吸附剂)

    0.2L/min

    10-20min

    4℃避光密封30d

    苯乙烯

    老化后的采样管(不少于200mg的Tenax60到80目吸附剂)

    0.2L/min

    10-20min

    4℃避光密封30d

    苯酚

    酚类化合物
     热脱附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GDX-502 吸附管

    7L/min

    2h


    邻甲酚

    GDX-502 吸附管

    7L/min

    2h


    2,6-二甲酚

    GDX-502 吸附管

    7L/min

    2h


    间甲酚

    GDX-502 吸附管

    7L/min

    2h


    对甲酚

    GDX-502 吸附管

    7L/min

    2h


    2,5-二甲酚

    GDX-502 吸附管

    7L/min

    2h


    3,5-二甲酚

    GDX-502 吸附管

    7L/min

    2h


    3,4-二甲酚

    GDX-502 吸附管

    7L/min

    2h


    多环芳烃
     气相色谱-质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二氢苊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荧蒽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1,2-苯并蒽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苯并(b)荧蒽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苯并(k)荧蒽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苯并(a)芘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茚并(1,2,3-cd)芘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二苯并(a,h)蒽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苯并芘(g,h,i)

    石英纤维滤膜/PUF/XAD-2

    0.23L/min

    >24h,300L


    氮氧化物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 HJ  479-2009

    两支内装10.0 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瓶和一支内装5~10 ml酸性高锰酸钾溶液的氧化瓶(液柱高度不低于80 mm),用尽量短的硅橡胶管将氧化瓶串联在二支吸收瓶之间

    0.4 L/min

    4~24 L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 GB/T 15435-1995

    一支内装10.0 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

    0.4L/min

    6~24 L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1999

    3012H

    0.2L/min


    采集到第二个变微红

    二氧化硫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采用内装10 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管

    0.5 L/min

    45~60 min

    吸收液温度保持在23~29℃的范围

    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3012H




    氟化物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

    串联2个装有50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

    0.5-2 l/min

    5-20min

    常温保存7天

    黑度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 5468-1991

    望远镜


    30min


    林格曼黑度图法、测烟望远镜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望远镜


    30min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 398-2007

    望远镜


    30min


    恶臭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集气瓶




    三甲胺

    空气质量   三甲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76-93

    采样管(内装玻璃棉,草酸玻璃微珠,玻璃棉)

    0.5-1 l/min

    10-100L


    硫化氢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4678-93

    集气瓶


    1L


    甲硫醇

    集气瓶


    1L


    甲硫醚

    集气瓶


    1L


    二甲二硫

    集气瓶


    1L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584-2010

    活性炭吸附管(A段100mg,B段50mg)

    0.2-0.6 l/min

    空气:1-2h,废气5-10min


    甲苯

    活性炭吸附管(A段100mg,B段50mg)

    0.2-0.6 l/min

    空气:1-2h,废气5-10min


    乙苯

    活性炭吸附管(A段100mg,B段50mg)

    0.2-0.6 l/min

    空气:1-2h,废气5-10min


    邻、间、对-二甲苯

    活性炭吸附管(A段100mg,B段50mg)

    0.2-0.6 l/min

    空气:1-2h,废气5-10min


    异丙苯

    活性炭吸附管(A段100mg,B段50mg)

    0.2-0.6 l/min

    空气:1-2h,废气5-10min


    乙烯

    活性炭吸附管(A段100mg,B段50mg)

    0.2-0.6 l/min

    空气:1-2h,废气5-10min


    吡啶、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

    一支内装10.0 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

    0.3-0.5 l/min

    1-20L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活性炭吸附管

    0.5 l/min

    20~120 min


    甲苯

    活性炭吸附管

    0.5 l/min

    20~120 min


    乙苯

    活性炭吸附管

    0.5 l/min

    20~120 min


    邻、间、对-二甲苯

    活性炭吸附管

    0.5 l/min

    20~120 min


    异丙苯

    活性炭吸附管

    0.5 l/min

    20~120 min


    正丙苯

    活性炭吸附管

    0.5 l/min

    20~120 min


    1,3,5-三甲苯

    活性炭吸附管

    0.5 l/min

    20~120 min


    1,2,4-三甲苯

    活性炭吸附管

    0.5 l/min

    20~120 min


    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39-2009

    乙酸纤维滤膜或过氯乙烯

    100L/min

    1000L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暂行)  HJ 538-2009

    石英纤维滤筒

    20 L/min

    10~30 min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过氯乙烯滤膜

    100L/min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过氯乙烯滤膜

    100L/min



    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度法 HJ/T 63.1-2001

    玻璃纤维滤筒

    100L/min



    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度法HJ/T 63.2-2001

    玻璃纤维滤筒

    100L/min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过氯乙烯滤膜

    100L/min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过氯乙烯滤膜

    100L/min



    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度法  HJ/T 64.1-2001

    玻璃纤维滤筒,过氯乙烯滤膜

    100L/min



    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度法 HJ/T 64.2-2001

    玻璃纤维滤筒,过氯乙烯滤膜

    100L/min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过氯乙烯滤膜

    100L/min



    氢化物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过氯乙烯滤膜

    100L/min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过氯乙烯滤膜

    100L/min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过氯乙烯滤膜

    100L/min



    甲酸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2007年)

    硅胶管300/150

    0.3L/min 15min

    0.05L/min 1-4h


    乙酸

    硅胶管300/150

    0.3L/min 15min

    0.05L/min 1-4h


    甲醇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3-1999

    集气瓶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集气瓶




    乙醛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5ml多孔波管

    1 L/min

    100L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35-1999

    5ml多孔波管

    0.3-0.5 L/min



    丙酮

    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活性炭吸附管(A段100mg,B段50mg)

    0.1L/min  15min

    0.05L/min 2-8h


    丙烯腈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37-1999

    活性炭吸附管(A段100mg,B段50mg)

    0.5L/min  15min

    0.05L/min 2-8h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活性炭吸附管(A段100mg,B段50mg)

    0.5L/min  15min

    0.05L/min 2-8h


    乙酸甲酯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有害物质测定 脂肪族酯类化合物 GBZ/T  160.63-2007

    活性炭吸附管(A段100mg,B段50mg)

    0.1L/min  15min

    0.05L/min 2-8h


    乙酸乙酯

    活性炭吸附管(A段100mg,B段50mg)

    0.1L/min  15min

    0.05L/min 2-8h


    乙酸丁酯

    活性炭吸附管(A段100mg,B段50mg)

    0.1L/min  15min

    0.05L/min 2-8h


    二甲基甲酰胺

    工作场所空气中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 160.62-2004

    纯水吸收   大型气泡吸收管

    /

    至少20L


    二甲基乙酰胺

    纯水吸收   大型气泡吸收管

    /

    至少20L


    丙烯酰胺

    纯水吸收   大型气泡吸收管

    /

    至少20L


    甲醇

    气相色谱法《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醇类化合物》GBZ/T  160.48-2007

    硅胶管200mg/100mg

    0.1L/min  15min

    0.05L/min 1-4h


    乙醇

    活性碳管 溶解解析100mg/50mg

    0.1L/min  15min

    0.05L/min 1-4h


    异丙醇

    活性碳管 溶解解析100mg/50mg

    0.1L/min  15min

    0.05L/min 1-4h


    正丁醇

    活性碳管 溶解解析100mg/50mg

    0.1L/min  15min

    0.05L/min 1-4h


    异丁醇

    活性碳管 溶解解析100mg/50mg

    0.1L/min  15min

    0.05L/min 1-4h


    异戊醇

    活性碳管 溶解解析100mg/50mg

    0.1L/min  15min

    0.05L/min 1-4h


    乙二醇

    硅胶管200mg/100mg

    0.1L/min  15min

    0.05L/min 1-4h


    四氢呋喃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杂环化合物 GBZ/T 160.75-2004

    401有机担体 150/75

    0.1L/min  15min

    0.05L/min 2-8h


    甲醛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50或125毫升的多空玻板吸收管,吸收液20或50ml

    0.5-1L/min

     采集5-20L


    丙烯醛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6-1999

    玻璃注射器100ml



    48h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玻璃注射器100ml



    4h

    氯苯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66-2001

    GDX502吸附管 见附录3

    0.5-1L/min

    30.L


    1,4-二氯苯

    GDX502吸附管 见附录3

    0.5-1L/min

    30.L


    1,2,4-三氯苯

    GDX502吸附管 见附录3

    0.5-1L/min

    30.L


    石棉尘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石棉尘的测定  镜检法HJ/T 41-1999

    硝酸纤维素和醋酸纤维素混合滤膜

    等速

    10min


    氯乙烯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4-1999

    直接进样气袋采集或者热解析: 长碳管 100或400

    热解析:0.1L/min   15min

    0.05L/min 2-8h


    光气

    有组织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1-1999

    两支内装50.0 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瓶

    0.3-0.5 L/min

    3-5L


    光气

    无组织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1-1999

    两支内装10.0 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吸收瓶

    0.5-1L/min

    30-60L


    氰化氢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 28-1999

    多孔玻板10,25,125ml

    0.5/min

    10-30:30-60min


    苯并(a)芘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T 40-1999

    玻璃纤维滤筒

    等速

    1000

    避光3-5℃保存24h

    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439-1995

    500℃马费炉玻璃纤维滤膜

    100L/min



    苯胺类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68-2001

    硅胶管300mg/150mg

    0.2-0.5L/min

    12L

    避光3-5℃保存6d

    硝基苯类

    锌还原-盐酸奈乙二胺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10%乙醇吸收液 50ml多空玻板吸收管装吸收液20ml

    0.5-1L/min,采集5-20分钟

    0.5-10L

    光度法

    环氧氯丙烷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活性碳管100mg/50mg

    0.5L/min

    60L

    /

    苯酚

    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38-2012

    XAD-7吸附剂采样管

    0.2-0.5 l/min


    4℃避光密封14d

    2-甲基苯酚

    XAD-7吸附剂采样管

    0.2-0.5 l/min


    4℃避光密封14d

    3-甲基苯酚

    XAD-7吸附剂采样管

    0.2-0.5 l/min


    4℃避光密封14d

    4-甲基苯酚

    XAD-7吸附剂采样管

    0.2-0.5 l/min


    4℃避光密封14d

    1,3-苯二酚

    XAD-7吸附剂采样管

    0.2-0.5 l/min


    4℃避光密封14d

    2,6-二甲基苯酚

    XAD-7吸附剂采样管

    0.2-0.5 l/min


    4℃避光密封14d

    4-氯苯酚

    XAD-7吸附剂采样管

    0.2-0.5 l/min


    4℃避光密封14d

    2-萘酚

    XAD-7吸附剂采样管

    0.2-0.5 l/min


    4℃避光密封14d

    1-萘酚

    XAD-7吸附剂采样管

    0.2-0.5 l/min


    4℃避光密封14d

    2,4,6-三硝基苯酚

    XAD-7吸附剂采样管

    0.2-0.5 l/min


    4℃避光密封14d

    2,4-二硝基苯

    XAD-7吸附剂采样管

    0.2-0.5 l/min


    4℃避光密封14d

    2-4-二氯苯酚

    XAD-7吸附剂采样管

    0.2-0.5 l/min


    4℃避光密封14d

    乐果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XAD-2吸附剂采样管

    0.2-1 L/min

    12-240L


    敌敌畏

    10ml多孔玻管

    0.5 l/min

    30min

    采样器离地1.5m

    甲基谷硫磷

    XAD-2吸附剂采样管

    0.2-1 L/min

    12-240L


    内吸磷(杀螨剂)

    XAD-2吸附剂采样管

    0.2-1 L/min

    12-240L


    二嗪农

    XAD-2吸附剂采样管

    0.2-1 L/min

    12-240L


    乙拌磷

    XAD-2吸附剂采样管

    0.2-1 L/min

    12-240L


    乙硫磷

    XAD-2吸附剂采样管

    0.2-1 L/min

    12-240L


    马拉硫磷

    XAD-2吸附剂采样管

    0.2-1 L/min

    12-240L


    乙基对硫磷

    XAD-2吸附剂采样管

    0.2-1 L/min

    12-240L


    甲基对硫磷

    101白色担体的采样管

    1 l/min

    60L


    氯苯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两根GDX-502 吸附管串联

    0.5-1 l/min

    10-40L


    对二氯苯

    两根GDX-502 吸附管串联

    0.5-1 l/min

    10-40L


    间二氯苯

    两根GDX-502 吸附管串联

    0.5-1 l/min

    10-40L


    邻二氯苯

    两根GDX-502 吸附管串联

    0.5-1 l/min

    10-40L


    1,2,3-三氯苯

    两根GDX-502 吸附管串联

    0.5-1 l/min

    10-40L


    1,2,4-三氯苯

    两根GDX-502 吸附管串联

    0.5-1 l/min

    10-40L


    1,3,5-三氯苯

    两根GDX-502 吸附管串联

    0.5-1 l/min

    10-40L


    1,2,3,4-四氯苯

    两根GDX-502 吸附管串联

    0.5-1 l/min

    10-40L


    1,2,4,5-四氯苯

    两根GDX-502 吸附管串联

    0.5-1 l/min

    10-40L


    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101白色担体的采样管

    1 l/min

    60L

    离地1.5m左右,避光密封

    偏二甲基肼

    101白色担体的采样管

    1 l/min

    60L

    离地1.5m左右,避光密封

    苯可溶物

    重量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超细玻璃纤维滤膜

    100L/min

    >4h


    异氰酸甲酯

    2,4-二硝基氟苯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串联2个装有10ml吸收液的多孔玻板

    0.25L/min

    24L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化工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最全最专业的空气和废气采样手册,有了它采样人员不愁了知识,对于化工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化工专业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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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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